房產税什麼情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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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税什麼情況交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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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房產税不用交

房產税買房時不繳納,以後每年交一次,直到不動產權利發生變化或税種取消。
房產税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
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税由產權所有人繳納。
房產税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税率為1.2%.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税的計税依據,税率為12%.按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税的,納税期限為:
企業按季、個人按半年繳納,納税人應自期滿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税;
出租房產的,納税人應於出租房產之次月起十日內申報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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