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證更改的手續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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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選擇離婚結束糟糕的感情關係後,要商量好共同財產分割的方案,如果有房產的,則要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則進行分割。如果涉及到房屋產權的變更,則雙方辦理好離婚手續後,還要更改房產證上的名字。那麼,離婚房產證更改的手續是怎樣的?下面小編就給大傢俱體介紹下。

離婚房產證更改的手續是怎樣的?

一、離婚房產證更改的手續是怎樣的?

要辦理房產證上名字變更的前提條件是要先還清銀行的剩餘貸款,憑他項權證和註銷表拿回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之後需攜帶離婚協議書、離婚證以及前妻的身份證、户口本到房管局辦理房產交割手續登記。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複印件(訴訟離婚時);

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5、離婚證及複印件;

6、房產證;

7、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二、離婚房產是按照什麼方式分割的?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由此可見,夫妻離婚時,一般會涉及到房屋產權的變更,如果想要辦理離婚房產證更改,則首先得還清貸款。然後當事人取回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攜帶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房產證等資料,到房產交易中心完成更名手續。目前,離婚房產過户是免徵契税和印花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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