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房屋公證析產手續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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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房屋公證析產手續是怎樣的?

如果是協議離婚,則手續比較簡單,處理起來也比較快,雙方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涉及到房產分割的,要做一個析產公證。經過公證處對房屋產權進行調查,確定夫妻雙方對房屋的份額。那麼,協議離婚房屋公證析產手續是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協議離婚房屋公證析產手續是怎樣的?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但如果在離婚判決或離婚協議(民政局備案)中已經約定了房屋歸屬的,可以不再辦理析產公證;

2、辦理抵押權銀行規定的事項;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税申請(大約10個工作日,各區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手續( 各區時間不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領取新房產證和他項權證。

二、房產析產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

2、房屋所有權證;

3、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如雙方未通過法院離婚,則2003年10月1日以後協議離婚的雙方到場確認離婚協議及提供離婚證原件和複印件,雙方不能同時到場辦理的離婚協議書還需提交公證書;

4、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核對原件);協議離婚需提供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核對原件);

5、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複印件(核對原件);

6、房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複印件。如果證中沒有圖的可不提供,登記表不復印原產權人姓名;

7、私有平房還需提供測繪部門提供的測繪圖、表兩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領取新房產時在制證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員直接粘貼在房屋所有權證上。

三、夫妻共有房屋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綜上所述,在離婚財產分割中,房產的分割應該是重中之重。即便是協議離婚,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摩擦,雙方也應該辦理協議離婚房屋公證析產。手續並不難,離婚雙方帶着離婚協議書、房產證、身份證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公證處根據雙方所佔比例計算出各自的份額,然後出具析產證明。這樣,在辦理過户手續的時候,就會比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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