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人是指房產證上所有人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W

房屋產權人是指房產證上所有人嗎?

一、房屋產權人是指房產證上所有人嗎?

房屋產權人一般可以認為就是房產證上的所有人,特殊情況下也有的產權人並不在房產證上面。在法律上共同擁有房屋相關義務和權利的人。 房屋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二、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1)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三、《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

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所有權證》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

一般情況下,房產證上的所有人都具有房屋的產權,但在特殊情況下,也是部分人員的名字並不在房產證上面。需要注意的是,有關房產證的在辦理時,需要對房屋的產權進行認定,如果是婚前購買那麼產權人是個人所有,但如果是婚後購買的房產,則房屋產權人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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