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住了十幾年還沒有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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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住了十幾年還沒有房產證

依據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子女有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而贍養的責任包括經濟上供給、精神上的慰籍等,而經濟上的供給只要是指給付贍養費,那麼能不能索要十幾年的贍養費?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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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十幾年的房子沒有房產證,現在要強拆合法嗎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當地政府對於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當事人對處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八條 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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