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離婚房子孩子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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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離婚房子孩子怎麼辦?

一、在法律上離婚房子孩子怎麼辦?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共同債務1、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原則上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2、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據足以證明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和該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該債務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撫養權:第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第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於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於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二、離婚房子給孩子費用是多少 ?

(一)、可贈予過户

贈與需要辦理公證,繳納公證費、測繪費、評估費、契税等。過户的話辦贈予費用約為報税價(即你們商定的房產轉讓價)的6%(公證費3%,過户税費3%)。但贈予過户後,如果你們以後要轉讓房產,單一項個人所得税就要交報税價的20%。所以不建議採用贈予過户。

(二)、買賣過户

建議採用買賣過户,即直接轉讓房產,税費約為房產報税價的8%(賣方:個人所得税1%(房產證大於5年的唯一住宅免)、營業税5.5%(房產證大於2年的免),買方:契税1.5%,其它過户税費約數百,以上税點均按小於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計算)。 買賣過户如房產證過五年也不用交個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過户税費約數百。即總共1.8%左右。 報税價是你們自己定的。房管局的電腦系統對當地每個區域有一個最低的評估價。你們報的報税價高於那評估價就按你們的價計税。低於的話就按系統的評估價計算。對這評估價最瞭解的是當地同區域的房產中介,因為他們經常去過户,知道能最低報多少可以通過,所以建議你去中介那瞭解下。

(三)、析產

直系親屬,兩種方式供你選擇:

一、若是子女以後不賣的話,建議走分家析產的程序,寫一份分家協議書(或到房管部門要一份),讓所有家人簽字同意析產到兒女名下,只需交納手續費(每平6元和工本費80元)但以後出售時需要交納20%所得税。

二、若兒女以後賣的話,建議現在走買賣過户程序,父母是賣方,子女是買方,費用如下: 要根據評估價格、是否首次購房、房子是否唯一房子後對號交納

1、測繪費1.36元/平方,買方;

2、評估費0.5%(評估額,允許浮動),買方;

3、契税評估額初次90平內1%、90平~140平內1.5%,超過140平或非首次3%,買方繳納;

4、所得税按全額的1%,由賣方承擔,滿五年唯一住房減免;

5、交易費6/平方,雙方;

6、工本費80元,買方(工本印花税5元)買方;

7、營業税5.6%賣方繳納,普通住房滿五年可減免。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問題和財產分配問題一直是社會上的熱點問題,這兩個問題也經常是夫妻雙方比較重視的為題,關於財產分配,在法律上一般會採取均等分配,孩子撫養問題一般會採取相關的意見進行決定,當然還會考慮到夫妻雙方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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