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財產如何變賣?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夫妻一方死亡財產如何變賣?

一、夫妻一方死亡財產如何變賣?

如果去世一方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或者房子屬於在世一方的個人財產,可以處分該房產。如果還有其他繼承人,配偶就無權處分所有遺產。父母、子女和配偶一樣,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因為產權人死亡後即發生繼承關係。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賣房之前應先解決繼承問題。權利人應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並做好為被監護人利益的書面保證的公證等。持繼承權公證書及證明監護人身份等其他相關材料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變更房屋的產權人,在此基礎下才可以處分房產。

二、夫妻一方去世後財產如何繼承?

1、對已經按照法定程序解除了夫妻關係的男女,不能再以配偶的身份繼承死亡一方的遺產;

2、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但還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的男女,他們仍存在着合法的婚姻關係,當一方死亡時,另一方有權以配偶的身份繼承遺產。

3、對正在辦理還沒有辦完離婚手續的男女,由於他們的婚姻關係沒有依法解除,當一方死亡時,另一方仍有權以配偶的身份繼承遺產。

三、遺產繼承的法定順序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我國的法定繼承分為兩個順序: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法》第12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被剝奪繼承權的,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才能繼承遺產。

綜上所述,夫妻一方因為意外事故去世,會留下一些財產,比如屬於共同財產的房子,存款等。要想變賣房產,必須徵得全部合法繼承人的同意,各方簽署一份協議才行,並且要辦理遺產繼承公證。在有多名繼承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也不能擅自處置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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