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在夫妻離婚時怎樣分割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7W

小產權房在夫妻離婚時怎樣分割

有的夫妻結婚之後會因為小產權房便宜,從而選擇購買。而在離婚的時候,就會涉及到對小產權房的分割。此時,由於小產權房與我們説的商品房不同,因此在分割的時候也有所差異。那麼大家知道小產權房在夫妻離婚時怎樣分割嗎?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小產權房在夫妻離婚時怎樣分割

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説,夫妻離婚小產權房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小產權房能貸款嗎?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也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以,嚴格來説小產權房是不能貸款的。

有人認為,只要小產權房可以轉化為產權房,便可以申請貸款,但是,小產權房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轉化為產權房的。

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規定來看,小產權房屋轉化為產權房缺乏法律依據。從我國對土地的管理理念與土地管理的價值取向來分析,短期內我國還不會放開集體土地的流轉。因此,小產權房屋向產權房的轉化還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同時,即便今後小產權房屋可以轉化為產權房,從現有的土地制度來看,購房人還會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如此一來購房人購買鄉產權房屋的費用也就與購買商品房相差無幾。

國土資源部再次嚴厲地指出,小產權房實質是違法建築,違反土地管理法律,集體土地不得用於商品住宅開發,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明確表示,小產權房違法,絕對不允許再建設。對於那些已經在農村購買了小產權房的消費者,國家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具體的解決措施。

由於小產權房不允許進行抵押貸款,因此夫妻在購買的時候一般都是全款購買的。而日後離婚的話,也就會涉及到對小產權房的分割。當然,通常情況下是一家一半,但由於房屋不適宜分割,因此一般是一方擁有小產權房,然後對另一方折價補償。關於小產權房在夫妻離婚時如何分割的問題,就為大家整理到此。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