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能在財產所在地嗎?
一、起訴離婚能在財產所在地嗎?
起訴離婚不能在財產所在地,單方要起訴離婚,需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起訴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對於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准予離婚。
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訴訟離婚的具體流程如下:
原告(提出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並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經審查,如果訴訟符合法律規定,則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離婚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法院依照原告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判決是否准予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歸誰撫養。
日常生活中訴訟離婚的話,是很多的人員他們都想要通過的一種方式,畢竟法院他具體來審理案件要比自己私自來進行解決的話方便的很多,而且它是具有這樣的一種強制力規定的,任何的人員都不能夠違抗這樣的一種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