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出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一、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民法典》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離婚時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能協商一致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三)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原則。法院在判決分割共同財產時,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確定其歸屬。

(四)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原則。

二、過錯方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夫妻之間感情的破裂,最終發展到將要離婚的地步,一般都可以區分誰是過錯方,誰是無過錯方,誰應當對夫妻離婚承擔首要責任。鑑於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總是雙方爭議的焦點,那麼,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少分嗎?過錯方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一般而言,婚姻的過錯方是指對夫妻感情破裂應負有責任的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立法理念及傳統風土人情,我們通常認為婚姻過錯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違背了夫妻之間相互忠誠之義務,對導致夫妻離婚具有直接過錯的一方。

我國是具有傳統因果報應風俗理念的國家,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進行了明確規定,即《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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