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虛擬財產分配有哪幾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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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虛擬財產分配有哪幾種情況?

一、離婚時虛擬財產分配有哪幾種情況?

離婚時虛擬財產分配通常涉及到兩種情況。一個是這個虛擬財產是原始取得,也就是説是夫妻雙方中一個人或共同製造出來的;另一種情況是這個虛擬財產是繼受取得,也就是用現實貨幣購買的。在分割時以此價格作為分割對象,虛擬財產獲得者支付一半虛擬財產價格給對方。

二、網絡虛擬財物能否定性為共同財產

第一種觀點是:從規定來看,網絡虛擬財物並不是法律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並且,網絡虛擬財物往往具有很強的人身屬性。比如QQ號,長期的使用使其已經不能與所有人相分割,所以不能隨意把網絡虛擬財物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網絡虛擬財物有時候卻能產生實際的財產收益,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網絡虛擬財物產生的金錢價值,當然可以分割。

第二種觀點:離婚分割財產時,除傳統的實物財產外,“吉利”數字的網聊軟件號碼,網絡遊戲中的裝備、寵物、角色等級與角色技能,網店的域名等虛擬財產,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可交易性等特性,與傳統財產的基本屬性相吻合,能夠成為法律意義上的財產。夫妻離婚涉及虛擬財產,一方或雙方提出分割請求的,可以進行分割。

第三種觀點:網絡虛擬財產是否屬於共同財產,不能一概而論。有些網絡虛擬財產,比如QQ號、遊戲裝備等,由於個人長時間的使用,已經擁有很強的人身屬性,並且沒有被夫妻雙方用來賺取利潤,不能輕易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網絡虛擬財物本身就是用來營利的,比如網店等,就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時需要對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概念我們都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實際上除了實物之外,雙方還會有一部分的虛擬財產,這一部分的財產也是可以通過認定為個人還是夫妻共有的進行合理的分配,雙方也可以選擇進行協商,通過協商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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