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給父母婚後可以重新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1W

婚前財產給父母婚後可以重新分嗎?

婚前財產給父母婚後可以重新分嗎?

可以重新分配,根據《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如一方有贈與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無願意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又或只有一方願意接受贈與,而另一方無贈與的意思表示,贈與均不能成立。

我國法律允許贈與時對受贈人附設一定的義務,也可通過附條件(或附期限)來調整贈與的法律效力。但附條件(附期限)的贈與和附義務的贈與有着嚴格的區別。在附義務的贈與中,其所附義務與贈與合同自身的法律效力無關,不會因所附義務而解除或延緩贈與的效力。而在附條件(附期限)的贈與中,條件(期限)的成就與否直接關係到贈與的生效或解除。我國法律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或經過公證的贈與除外。財產轉移後,在法定條件下,贈與人也可向受贈人索回財產。

已經贈與的東西想要回來是贈與人的撤銷權。贈與人撤銷權分為任意撤銷權和法定撤銷權。

(一)任意撤銷權的行使條件:

1、贈與合同是非經公證證明訂立的;

2、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3、贈與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道德義務性質;

4、只能在贈與財產交付之前行使撤銷權。

但下列三種合同贈與人不可行使撤銷權: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的;道德義務性質的;公證性質的。

(二)法定撤銷權的行使條件

1、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條件

(1)受贈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第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2)應當在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3)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2、繼承人或監護人撤銷贈與的條件:

(1)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2)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如果父母與子女針對於子女在婚前的財產的贈與有爭議的話,那麼只能夠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問題。子女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撤銷相關的贈與或者直接要求對贈與的金額進行相關更改。法院會根據實際相關的情況來判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