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婚後過户給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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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婚後過户給父母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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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婚後過户有什麼流程

夫妻間的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隸屬共有財產的範疇,所以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時候,要麼是買賣手續辦理或是贈與手續辦理。按房產買賣手續辦理,以房屋產權證上的起始時間為標準,房屋產權達到五年以後包含五年,可以減免產權人的銷售税費。

房屋產權沒有達到五年就要辦理過户手續,就可以按照贈與手續辦理,到房產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和夫妻關係證明,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贈與的房屋也視為房產交易的一種,所以也有税費,繳納契税的額度與正常房產買賣是一樣的比例,還要加上公證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房產為婚前個人全款購買,可以個人操作買賣,若是貸款購房,則為夫妻共同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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