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一方將婚前財產給另一方要不要交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離婚時一方將婚前財產給另一方要不要交税

離婚時一方將婚前財產給另一方過户要不要交税?

離婚時,一方將婚前房產給另一方,過户時不需要交税。可以申請辦理析產過户,只要幾百元手續費。

具體手續辦理:本人與房屋所有權人(原配偶)到原房證辦理部門辦理離婚析產登記。要件如下:

1.登記申請書(原件);2.申請人身份證明(核實原件留存複印件);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4.經民政局協議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核實原件留存複印件);5.完税證明(核實原件留存複印件);6.其他必要材料。

要求是雙方一起到房管部門辦理,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税證,土地證。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也就是夫妻之間的贈與行為,雖然雙方達成了有效的協議,但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合同法關於贈與的規定,是完全可以撤銷的,這與婚姻法的規定並不矛盾。因此,尚未辦理房產過户手續的贈與,房產贈與人可以隨時撤銷贈與,對贈與房產一方離婚時主張撤銷贈與合同的請求法院應予支持。

綜上所述,因為在結婚之前都會商議關於新夫妻的住房問題,很多男方都會提前準備好房子作為迎娶對方的條件,但是如果在離婚之後就應該將完全是男方的房子的婚前財產交還給他,但是如果男方已經將財產贈送給妻子而進行過户時也是不用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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