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公證需要多少錢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3W

一般來説,財產公證的具體費用根據標的、數量以及當地的具體規定不同,具體可以諮詢當地的公證機構。

離婚財產公證需要多少錢

離婚財產公證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達成協議,到公證處辦理離婚財產公證。協議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離婚證後自動生效,無需辦理財產公證。

而需要的材料具體而言如下:

1、身份證明: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當公證員面簽字。

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辦證完畢後,當事人可於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

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我國財產公證是具有一定的公信力的,因此很多法律方面的財產等都需要進行公證。離婚財產的公證在程序上還是不復雜的,需要準備還相關的資料,比如説協議書,雙方的身份證明資料,以及相關的財產證明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