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屋過户未滿5年可以辦過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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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屋過户未滿5年可以辦過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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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人們生活中最重要的關係之一,社會的發展和經濟的進步促使人們的思想越來越開放,生活的需求也越來越廣泛,這也導致了離婚現象屢見不鮮。那麼,對於離婚後房產的歸屬問題,夫妻雙方達成協議的,要按照相關的法定程序辦理房屋過户。那麼,離婚房屋過户未滿5年可以辦過户嗎?

一、夫妻離婚經濟適用房分配由什麼決定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並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後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並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後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3、一方婚前購買並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為個人財產,房屋應當歸買受人,即此種情況下經濟適用房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確定了法定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歸屬後,經濟適用房離婚怎麼分配的問題就解決了一半。

4、按照離婚房產分割的原則,參照照顧女方、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歸誰。如果是夫妻個人財產的,則離婚經濟適用房歸個人。

二、不足五年可以辦過户手續嗎

夫妻協議經濟適用房歸誰的,按照協議的約定,離婚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 在解決經濟適用房離婚怎麼分配,歸誰的問題後,重要的就是解決離婚房產的補償問題了。在解決離婚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對另一方的補償問題時,就需要分情況來進行説明。

1、購買的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離婚如何分割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管理辦法》的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協議約定,夫妻對經濟適用房沒有達成約定的,由於無法估計房產的價值,因此也就無法確定補償的數額。

2、在此種情況下,對購買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產權時,再行分割。此時,就涉及到房產或房產貶值的問題了。為了避免發生難以預料的情況,可以選擇申請回購。

3、對回購取得產權的房產按照市場幾個進行分割即可。此時,還有一個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夫妻可以競價拍賣該經濟適用房,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該房屋的權,並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購買的經濟適應房已滿5年的,離婚如何分割同樣的,夫妻對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入等相關價款以後,取得該房完全產權

夫妻離婚的時候對於財產如何分配,要根據雙方房產有沒有滿足五年辦理手續都不一樣,房產的價值需要評估機構按照市場價評估該房的價值,取得產權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相應的房屋價值補償。

是否可以過户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比如離婚方式是怎樣的,房屋的性質等等。夫妻選擇的離婚方式不同,房子辦理的手續也是不同的。不過,不管是哪一種離婚方式辦理房子更名,都要準備好相關資料,這樣才能保證房子過户的順利辦理,如有不懂的問題請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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