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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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共有,共有指至少有兩個人共同擁有的物品或財物。共有可以區分兩類,一種是按份共有,另一種是共同共有。(1)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當事人超過了2個人的(這裏就包括2個人的情況)依據協商一致按照各自擁有的對這項財產的份額享受其所擁有的權力,但同時也要分擔相對的義務。(2)共同共有,是指共同享有一項財產的人不區分份額,平等對財產享有所有權。每個人沒有權利義務的大小之分。

財產,財產指公民擁有的物質財富,一般來説,財產分為動產、不動產和知識財產(即知識財產權)三種。

分割,分割就是把一個整體的東西或有聯繫的兩個以上的東西分開。

共有財產分割的原則:

(1)國家或者集體、他人享有所有權的財物,以及一些非法所得的贓物、犯罪所得等等其實是不允許進行分割的 ;

(2)分割財產應該以大家集體協商同意後再進行,不能對團結和睦的精神有所破壞。若大家意見無法達成一致可以遵循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3)若共有人之間有簽訂財產分割的合同,那麼分割財產應照着合同條例分割不得擅自修改。

而一般我們可以根據財產共有人的意見和要求與財產性質對財產進行分割,有以下三種分割方式:

(1)當共有財產為金錢、糧食、書本等有實物的可以進行實物分割的物資時,通常以實質分割的方式分割共有財產。這樣即不會影響到共有財產的使用價值和用途,分割更加方便簡單。

(2)當共有財產無法實際作出分割,比如一方一半這樣,又或者在分割之後可能會對其原有價值造成損害的,在共有人都不願意擁有實物的情況下,可將共有財產進行出售,所得資金由共有人按比例分配共有財產。要是共有人中有一方願意接收共有物,可以由該人接收。其接收的共有物中超出他應得的價值份額可以以金錢等實物方式補償給其他共有人。

(3)存在上一種情況的時候,即:共有財產無法實際作出分割,又或者在分割之後可能會對其原有價值造成損害的。也可以按照實際情況分析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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