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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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可以嗎

一、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可以嗎

可以的,具體依情況決定。

1、女方在結婚前收取了男方的彩禮,但是沒有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沒有一起共同生活,且以離婚為條件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禮;

3、男方婚前為了籌集彩禮,若離婚後男方會出現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認定生活困難,就是男方依靠自己的個人財產和離婚後所分得的財產已經無法維持當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二、不予支持返還彩禮的情形

1、男女雙方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已經共同生活兩年以上;

2、男女雙方同居生活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因生育子女而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家庭,如果解除這種“婚姻”關係,會給女方造成傷害,因此這種情況下,彩禮並不退還給男方;

3、所接受的彩禮已經用於婚後共同生產、生活需要並實際支出。

三、彩禮是怎麼退的呢

一般情況下,彩禮是否退還,是以男女雙方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當全部返還彩禮,但也有出現減少彩禮出現的情形: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那麼返還彩禮的金額可根據過錯程度、男女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具體原因,雙方可以相互協商,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已經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男方請求女方返還彩禮的,男女雙方可以根據具體的原因協商退還的數額。

3、如果是因為男方的原因導致解除同居關係的,以及在同居期間女方懷孕或者出現流產的,退還的彩禮數額可以相對於前面兩種情況的程度下再減少。

彩禮錢的退還雙方是可以先進行協商的,在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法律是不會進行干涉雙方的決定。如果雙方並沒有結婚也沒有同居,就是普通的談戀愛,那麼女方提出分手的情況下,應該全額的退還男方給的彩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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