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女孩要求退婚彩禮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7W

結婚前女孩要求退婚彩禮怎麼辦?

一、結婚前女孩要求退婚彩禮怎麼辦?

1、結婚前女孩要求退婚彩禮可退、可不退,若是男方想要女方退還彩禮,那麼可以直接提出彩禮的返還請求,且此時由於男女雙方並沒有領取結婚證,故此男方提出此請求的時候,並不需要提交額外的其他證據。

2、退婚的情形男方是有資格提出彩禮的返還請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女方退婚是否需要退還彩禮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説,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

對於男女雙方雖然訂婚、但是卻沒有領取結婚證退婚的情形,不管是女方、還是男方提出的退婚,之前支付了彩禮的男方,都可以要求收取了彩禮的女方返還彩禮,如果女方選擇拒不返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