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彩禮由誰返還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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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彩禮由誰返還比較合適

一、離婚彩禮由誰返還比較合適

具體需要根據情況判定,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二、返還彩禮的訴訟時效

對於有關彩禮返還的權利的保護,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訴訟時效的起算,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有以下幾種情形:

1、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2、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3、同居關係的當事人給付彩禮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應從雙方分居之日起,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4、無效婚姻糾紛案件的當事人給付彩禮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應以申請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宣告婚姻關係無效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

5、可撤銷婚姻關係案件當事人給付彩禮一方請求對方返還的,應以申請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婚姻關係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

三、應當返還的彩禮範圍是什麼

1、共同花費。一方收到彩禮後,往往會拿出部分用於共同花銷,如為辦婚禮宴請賓客,送禮以及平時的吃喝玩樂等,在計算返還數額時都應當從中剔除。

2、屬於贈與性質的財物。在戀愛中,男女雙方為表情意,通常會贈與對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説,這些是一方自願賭與另一方的,與有無結婚目的無關,對於該類財物,贈與方不得要求返還。

彩禮是男方贈送給女方的,是為了雙方結婚的,在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且生活在一起的,還已經生過孩子的情況下,那麼雙方在離婚的時候是不需要進行返還彩禮的。不過雙方可以先進行商量着的,商量不了的情況下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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