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幾年後告重婚還能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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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幾年後告重婚還能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嗎?

離婚幾年後告重婚還能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嗎

只要沒有超過法定追訴時效,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根據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重婚罪的量刑最高是2年有期徒刑,追訴時效是5年,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二、重婚的行為有哪些?

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內謊稱初婚騙取登記或串通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騙取登記的;

2、有配偶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內又與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但未進行婚姻登記;

3、自己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

三、重婚是無效婚姻嗎?

重婚是無效婚姻,根據規定,無效婚姻包括: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四、重婚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綜上所述,如果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就涉嫌重婚,解除婚姻關係後可以到有關部門報案,重婚罪並不是自訴案件,若已經超過了法定追訴時效,原則上將不再追訴,所以,發現對方有重婚行為的,最好儘快報案。根據規定,重婚不僅構成犯罪,且重婚是無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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