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有關法律法規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訴訟離婚有關法律法規有什麼?

一、訴訟離婚有關法律法規有什麼?

訴訟離婚什麼時候都可以;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起訴離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可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起訴離婚立案之後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隻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因此一般情況下,在立案之後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概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後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法院的判決書相當於離婚證。目前存在兩種不同方式的離婚。一種為協議離婚,選擇這種方式需要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然後到民政局辦理手續,取得離婚證;另一種是到法院起訴離婚,取得調解書或判決書。兩者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如果是訴訟離婚的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係在法院判決生效後就已經解除,可以帶着法院判決書到民政部門辦理再婚登記手續。

二、離婚訴訟是否有調解書?

起訴離婚開庭會調解,調解成功會有調解書。

在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先進行調解,但不能久調不決。如果在調解中發現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據此,調解是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即使起訴前已經婚姻登記機構、街道組織調解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仍應進行調解。

調解內容。在進行調解時,審判人員必須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法對雙方進行説服教育工作,宣傳法律、政策和社會主義倫理道德,對有過錯的一方進行批評,對無過錯的一方進行疏導。

調解開始後,應首先做好調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雙方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應及時判決不準離婚;

雙方感情確己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的,則應做好調解離婚的工作,當事人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應及時判決准予離婚。

通過訴訟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也是會有調解書的,在審理離婚案件之前,法庭會先進行調解,若是調解成功,會下發調解書;若調解不成功,會進入訴訟程序,就離婚的問題進行開庭審理,下達判決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