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嗎?
一、公證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嗎?
可以。夫妻可以就雙方的婚前財產、婚後財產進行書面約定,可以約定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房婚後公證,如果是將這個房子公證為夫妻共同財產,那麼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只是進行公證,確認其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那麼就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以下幾種情況適合公證:
1、一方出資購房,對方不出資,但購房合同,交款發票卻在對方名下的。
2、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包括雙方家屬出資的。
3、公證為共同財產的,可寫明雙方各佔有的比例,可以各佔百分之五十,也可按出資比例。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二、嫁粧屬於共有財產嗎
嫁粧是女子出嫁時,從孃家帶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傢俱及其他用品。
各地、各民族的風俗習慣不同,其所送的嫁粧也會不同。
從形式上看,女方孃家陪送嫁粧是在雙方婚姻關係依法確立後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而這種陪送也有被認定為“贈與”的可能。
婚姻關係依法確立,夫妻在此後即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都應歸夫妻共同所有。
但是,依照我國不少地方的民間傳統風俗習慣,女方孃家陪送的嫁粧,是結婚時女方的父母給予女方的,應認定是女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與,而不是贈與夫妻雙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財產或屬於女方所有的個人財產,而不屬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受我國《民法典》調整的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財產的公證,可以將房子公證成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