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沒有死亡證明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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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繼承沒有死亡證明怎麼辦

一、房屋繼承沒有死亡證明怎麼辦

1、房屋繼承沒有死亡證明需要先補辦被繼承者的死亡證明,可以採取的補辦死亡證明的方式如下:

(1)在醫院死亡的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

(2)未入醫院在居住地正常死亡或病故的由居委會、村委會出具死亡證明;

(3)非正常死亡、意外死亡或公安機關立案確定死因的由公案機關出具死亡證明;

(4)宣告死亡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宣告該公民死亡的判決。

2、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户口。

 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衞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衞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衞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二、房產繼承的步驟是怎樣的?

房屋繼承的步驟可能為房屋評估、繼承公證、房屋測繪、繼承登記。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若公民死亡的時候名下房屋屬於合法財產,那麼此時會涉及到房屋的繼承問題。繼承人在辦理房屋繼承手續的時候,需要提交證明自己有繼承資格的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生前訂立的有效遺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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