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人證明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1W

房屋繼承人證明怎麼寫?

一、房屋繼承人證明怎麼寫?

房屋繼承人證明中應該表明死亡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證號碼,註明符合《民法典》規定的全部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 、身份證號、與被繼承人關係以及生存狀況等信息。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要提供《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合法繼承人證明,需要繼承人憑身份證,户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和被繼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先開具親屬關係證明。

再憑以上證件和書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開具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係,加蓋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

此外在繼承父母等相關人員的遺產的時候還需要繼承公證。

二、繼承公證流程

到多媒體領號機上領取編號,承辦的公證員會根據編號依次為你辦理。

根據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本處公證員會告訴你應當提交哪些證明材料以及照片。

如果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你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承辦公證員在對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後,會給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複印證明材料等事項。

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三、繼承公證所需材料

1、公證申請人身份證件,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户口簿;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台胞證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原户口簿或國內註銷户口證明;身份證(若有)。

2、所有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繼承人為第二順序的還應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證件。

3、死者的死亡證明和註銷户口證明(死亡證明應由縣級以上醫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區的衞生防疫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繼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應提供已故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註銷户口證明。

5、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如離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記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民事調解書》或法院《民事判決書》和生效證明書。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如未再婚的,須提供未再婚證明及以前婚姻狀況終止的證明。

6、被繼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證/獨生子女證。

7、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由被繼承人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填寫)。

8、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係證明 (如單位證明、户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

9、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憑證,股權證明,股票清單,機動車登記證書、保險合同及理賠證明等)。

房屋繼承人證明一般是民事主體在身前就會委託律師書寫的,為了更具有司法效力,在書寫之後會進行公證。公證之後若是財產繼承的遺囑丟失,可以再到相關機關辦理繼承證明,對於沒有辦法辦理的,那麼可能有些民事主體將不能繼承房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