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拘役過對子女有什麼影響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7W

一、父母拘役過對子女有什麼影響嗎?

父母拘役過對子女有什麼影響嗎?

受到過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會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加、公務員考試、警校招生、軍校招生、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審查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如果單就拘留本身的事,如果子女沒有參與,那是肯定沒有直接影響的。在實踐中,許多用人單位在聘用員工之前都會了解一下應聘者是否有犯罪前科,公務員的錄用前通常要對應聘者進行審查,審查流程較多,也較為嚴格。

二、拘役的相關規定包括什麼?

主拘役要適用於那些罪行較輕,但又必須短期剝奪其人身自由進行勞動改造的犯罪人。拘役對犯罪人人身自由予以短期剝奪,實行關押,並對有勞動能力的,實行強制勞動改造,故其屬於短期自由刑,具有一定程度的懲罰性。

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這表明公安機關是拘役刑的執行機關,具體而言是指縣級公安部門。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在我國使用比較廣泛,其主要目的是限制犯罪人員的行為,讓他們能認識到自身的錯誤,從而做出改變。要知道拘役是一種強制執行的刑事處罰,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申請對犯罪人員進行拘役,以便後面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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