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年輕人有立遺囑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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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的年輕人有立遺囑的嗎?

在我國年輕人有立遺囑的嗎?

立遺囑是不受年齡限制的,只要立遺囑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均可以辦理遺囑公證

遺囑生效的法定條件就是立遺囑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沒有受到他人的脅迫,沒有違反國家的法律制度,有給那些沒有勞動能力的繼承人保留遺產份額。至於説訂立遺囑的年齡,只要是年滿18週歲以上即可,不是説年輕人就不能立遺囑。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即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所立遺囑有效。

(2)遺囑的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形式合法。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處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二、遺囑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遺囑應包括以下內容

(1)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2)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4)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5)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遺囑公證

三、訂立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1、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向公證機關辦理。與其它遺囑相比,最為嚴格,更能保障遺囑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因而效力最高。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2、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自然人在涉及死後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的真實意思表示,有本人簽名並註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3、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遺囑人不會書寫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

4、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是指由遺囑人口頭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記載的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5、錄音遺囑。錄音遺囑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被繼承人是有權處理個人合法財產的,被繼承人可以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處分遺產,遺囑繼承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隨着時代的變遷,法律的普及,越來越多人都對遺囑有了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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