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父母出資買房歸屬權屬於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8W

有父母出資買房歸屬權屬於誰?

第一種情況的處理方式:如果父母是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為雙方購置的房屋出資,那麼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或女的個人贈與,與子或女結婚之後的配偶無關。這種情況下該房屋屬於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為其出資購置房屋出資並明確表示該房屋是給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那麼視為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參與分配。

如果子或女結婚之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子或女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後為其雙方出資購置房屋,同時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自己的子或女,那麼該房屋屬於子或女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子或女離婚時不參與分割。

第二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二種情況實際是與第一種情況相同,只不過父母出資的比例不是百分之百,而是一部分,這部分出資按上述第一種處理方式辦理。另外一部分子女及其配偶自己出資部分,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第三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三種情況父母的出資仍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法典》的規定處理,銀行貸款部分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方式處理。

第四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四種情況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父母,該房屋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對購買該房屋的出資應視為夫妻的共同債權,在離婚時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按照債權分割的規定處理。

綜合上面所説的,有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就一定要認定清楚此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是否贈與給一方子女或者是夫妻雙方,這樣在分割財產時就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各自的權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協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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