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好口頭遺囑危急情況解除遺囑還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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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好口頭遺囑危急情況解除遺囑還有效嗎?
立好口頭遺囑危急情況解除的,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二、除了口頭遺囑還有哪些立遺囑的方式?
1、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3、打印遺囑。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4、錄音錄像遺囑。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三、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3、偽造的遺囑無效。
4、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四、哪些人不能做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綜上所述,危急情況解除後,立遺囑人應該以其他方式立遺囑。法律規定的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公證遺囑,或者以錄音錄像的方式立遺囑,立遺囑的方式不同,具體的要求也不一樣,比如代書遺囑,也要求有兩位以上見證人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