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財產清算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8W
夫妻一方死亡財產清算哪些

一、夫妻一方死亡財產清算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

1、清算的時候需要先清算死者的個人財產,而並非夫妻共同財產。只繼承個人財產。

2、當夫妻一方去世的時候,夫妻共同財產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給配偶,一半作為死者遺產發生繼承。

二、繼承的方式

1、繼承的方式有四種,按照效力從高到低排位是: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遺贈,法定繼承。

2、遺贈扶養協議:這個我們在電視劇裏經常看到的,比如某老人兒女在外,孤苦無依,然後就靠保姆照顧生活,於是,老人與保姆商定:由保姆負責其生活費用和日常生活的照顧以及死後的安葬,遺產贈與保姆。雙方簽署協議,這種協議就是就是“遺贈扶養協議”。

(1)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2)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三、法定繼承的方法

1、當前面三種繼承方式無法處分全部遺產時,剩下的部分適用法定繼承。

2、遺產按照以下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四、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1、去公證機關辦理繼承權公證。

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  税局申請辦理免税手續。

3、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

五、遺產的繼承中,如何保護債權人的權益

1、為了保障債權人不因債務人死亡而喪失債權,《民法典》要求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除非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2、最好的做法是在繼承前就清算債務,然後各個繼承人再進行分割。如果已經分割了,屬於個人債務的,各個繼承人對該合法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不限於共同財產),其他共同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配偶死亡的話,如果沒有留下遺囑的話,那麼配偶就是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其次還有子女和父母也是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在財產進行清算的時候,首先對共同財產進行劃分,然後再繼承個人財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