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撫養權達不成協議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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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撫養權達不成協議如何處理?

一、離婚孩子撫養權達不成協議如何處理?

離婚因撫養權達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證據由法院對撫養權進行判決處理,另外法律上對撫養權的認定原則是基於是否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來進行的,具體情況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

可以起訴到法院進行合法的處理,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三)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二、撫養權變更公證

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有兩種形式,但是,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一)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就是説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然後請求法院予以變更;

(二)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訴要求變更。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三)公證應該在户口所在地(原籍)公證處進行,雙方必須同時到場。申請事實撫養公證的當事人須親自到公證機構辦理,須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委託另一方代為辦理公證。

變更撫養權是重大人身關係變更,出於謹慎考慮,可以到公證處辦理公證。然而,變更撫養權協議書還需要法院裁定認可,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從而得到法律保護。如果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雙方對此不能達成協議時,應另行起訴。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我國的離婚案件是常見的民事案件的類型之一,在離婚案件的處理中,一定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之後,應當辦理離婚登記併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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