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以贍養為條件有效嗎?
一、遺囑以贍養為條件有效嗎?
附贍養義務的遺囑是有效的。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 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利害關係人或者有關組織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義務部分遺產的權利。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二、有效遺囑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具備真實表達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備與其相關的民事活動的責任能力,他們所立遺囑,超越了法律規定的範圍,法律規定其從事的民事活動無效,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利益不受侵害。
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也充分説明了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的能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二)遺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遺囑人在遺囑中確立的內容是處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立遺囑人如果在脅迫等外在因素的壓迫下所立遺囑,或遺囑被人篡改、偽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無權處分財產所有人的遺產,只有遺產所有人才能處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遺產,因此,遺囑一定要表示遺囑人真實的意思,這也是體現對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的保護。
(三)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處分他人財產無效
在現實生活中,常見到夫妻一方立遺囑不經另一方同意便處分了全部夫妻財產。但要注意的是,遺囑人在遺囑中處分遺產只限於個人財產,凡超越這個界限的無效。
(四)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
1、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2、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3、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五)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
遺囑可採用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
遺囑可以有相應的附加條件,也就是繼承人需要履行遺囑的附加條件的義務,有效的遺囑需要具備的條件包括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