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的有效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根據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代書遺囑也屬於遺囑的一種形式,遺囑可以由他人代書。而代書遺囑應符合法律規定條件,那麼具體有哪些呢?

代書遺囑的有效條件

(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a、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b、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c、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

(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

(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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