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這六個婚姻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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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離婚律師看王力宏與李靚蕾離婚事件:需要注意這六個婚姻法律問題

需要注意這六個婚姻法律問題

最近幾天忙於自己代理的案子,被朋友催稿了,説:李律師,你不蹭一下王力宏離婚事件的熱度嗎?

平日只專注自己的領域,和自己的案件,很少吃明星的各種瓜。這次既然被點名了,那麼就站在杭州離婚律師的角度,看一下王力宏和李靚蕾離婚案件中體現出來的法律問題。如果過於客觀、過於冷靜,也請大家輕拍。

從各方材料可見,王力宏和李靚蕾都是外國的國籍,在外國結婚,應適用外國的法律。

在國外雙方是否已經完成離婚手續,姑且不談。我們在中國,就以此案談一下按照我國法律,會怎麼處理王力宏和李靚蕾離婚案。我們也通過本案,來分析一下離婚案件中經常會出現的六個法律問題。

1、關於離婚

李曉娟律師談一下在中國離婚問題,如王力宏所言,只是“雖然已提出申請”,是還未完成離婚手續的。

民法典》出台後,法律規定了民政局協議離婚需要經歷30的離婚冷靜期。需要雙方簽好離婚協議書後,一起到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30天的冷靜期過後,雙方再次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領取離婚證,這個時候才真正的結束了婚姻關係。

在這30天的離婚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撤回離婚申請。那麼如果還想離婚,只能再次離婚預登記或者去法院起訴。

2、關於孩子撫養權

王力宏和李靚蕾結婚八年以來,共同孕育兩女一男三個孩子。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撫養權的歸屬,如果法院來判的話,原則就是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益孩子的健康成長,相信雙方會處理好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參考法條】

《民法典》第1084條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3、關於財產分割

明星離婚事件中,鉅額財產如何分配一向是外界關注的熱點。

杭州離婚律師從李靚蕾微博長文中可以看出,王力宏與李靚蕾簽署了財產協議。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雙方已經對財產的處理及歸屬有明確約定,法院一般會尊重雙方的約定。

但,如果李靚蕾能證明財產協議是在受脅迫的情況下籤署的,那麼李靚蕾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撤銷雙方簽訂的財產協議,然後按照婚後共同財產重新分割。

【參考法條】

《民法典》

第150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1065條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關於婚內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李靚蕾有證據證明王力宏在婚內有惡意轉移財產行為,可以在離婚訴訟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不給對方轉移財產創造必要的時間。

如果法院經過審理,認定王力宏在婚內確實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 王力宏對於共同財產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即便在離婚後,李靚蕾發現王力宏在婚內有轉移夫妻財產的行為,也可以向法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參考法條】

《民法典》

第1092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5、關於離婚經濟補償問題

2021年,北京一個離婚案件,是全國第一例判決離婚經濟補償的案件,法院判決全職媽媽離婚經濟補償5萬元,曾經轟動一時。

《民法典》實施後,無論夫妻雙方是否對財產做了約定,都不影響承擔較多家庭義務的一方,在離婚時向另一方提出補償要求的權利。

結合王力宏離婚事件,由於李靚蕾在婚後連續生育了三個子女並承擔起照料兒女的責任,作為在家務中投入了較多勞動精力一方,有權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主張經濟補償。

從《民法典》實施以來的司法判例來看,通常情況下判決家庭主婦所獲得的離婚經濟補償金在5萬至10萬元的範圍內,李曉娟律師並沒有查詢到鉅額補償的判決。

至於李靚蕾是否能突破這個判決裁量標準,從而獲得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數額,只能根據個案不同的情況進行個案分析,法院通常考慮雙方婚後共同生活的時間、女方在家務勞動中具體付出的情況、男方個人的經濟收入、當地一般的生活水平來判斷,這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我國沒有統一標準。

如果李靚蕾想要拿到較高的離婚經濟補償,可以和王力宏協商,只要雙方同意,多少都是會被法律認可的。

【參考法條】

第1088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6、關於婚姻過錯

從李靚蕾爆料內容看,王力宏婚內存在多種不忠行為:出軌、嫖娼、與有夫之婦長期曖昧併發生性關係等。

雖然這些行為均不屬於《民法典》第1092條明確規定的四種過錯行為,但在司法實踐中,法院通常會認為婚內出軌屬於第五款的“有其他重大過錯”情形。

所以,如果李靚蕾作為無過錯方,在有證據證明王力宏有這些過錯行為的,杭州律師了建議李靚蕾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金,以及請求在分割財產時,按照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參考法條】

《民法典》

第109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有一點李曉娟律師需要提醒的是,吃瓜的同時記得給自己補充婚姻法律知識,無論男方還是女方,學會在婚姻中給保護自己。都是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無論你決定做全職太太,還是你決定同意籤財產協議,這都是你的選擇。既然選擇了,就要考慮到它的法律後果,不是每個人都是李靚蕾,不是每個人的前夫都是王力宏,也不是每個婚姻中的弱勢一方,都可以有一石激起千層浪的資本。

我是婚姻律師李曉娟,有婚姻法律問題,您可以聯繫我,將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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