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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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關於家暴的事件總是層出不窮,因為家暴常常使一個美滿的家庭支離破碎,所以具有諸多的危害。國家為了打擊相關家暴行為,專門出台了《反家暴法》,被家暴的受害人可以依據《反家暴法》尋求各種幫助與保護。同時因為家暴也破壞了夫妻的婚姻關係,所以也成為了離婚的法定事由。

對於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呢?

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第2張

需要有證明家暴行為存在的證據,一般包括: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的報告記錄;公安機關的接警記錄;受傷照片;醫院的病情憑證;鄰居的證人證言。這些都可以用以證明家暴行為的存在。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如果存在家暴等違法事由的,那麼一般可以判決准予離婚。因為家暴行為往往給家庭身心健康造成沉重的影響,所以如果判決不準離婚,就會讓受害者繼續承受家暴的痛苦。

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第3張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當然出現家暴行為時,也需要想辦法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通常情況下,可以向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反映,以尋求他們的幫助。如果家暴行為比較嚴重的,那麼就應當向公安機關報警,請求公安機關的強力幫助,以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家暴行為特別嚴重的,那麼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利用司法機關的力量暫時與家暴者隔離,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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