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協議簽訂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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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協議簽訂注意事項

夫妻可以約定針對夫妻間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所有財產如何處分這一問題進行書寫一份婚前財產協議的行為。一般情況下夫妻都會就婚後夫妻雙方收入以及其他所得詳細進行劃分,爭取做到雙方的權利義務均等。那麼針對這種狀況婚前財產協議簽訂注意事項到底有那些呢,本站的小編針對以上問題特地整理了以下注意事項。

婚前財產協議簽訂注意事項

一、自願

訂立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出於雙方自願,任何一方均不能對另一方採取隱瞞、欺詐、脅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於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而訂立的協議是無效的。

二、對象

婚前財產協議的對象必須是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合法擁有的財產,括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共同財產,不屬於夫妻所有的財產不能成為婚前財產協議的客體。

三、合法

婚前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既不能規避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

四、避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的誤區

誤區一:婚前財產協議必須是書面形式,如果是口頭協議則無效。

事實:口頭協議在下面兩種情況也應成立:

(1)夫妻雙方對口頭協議的效力均無異議。

(2)能證明雙方有口頭形式的協議且一直履行。

誤區二:如果不籤婚前財產協議,則一方婚前財產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事實: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一方婚前的財產為其個人財產,不會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之所以還要簽訂婚前財產協議,主要是要明確哪些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以免將來發生爭議。

五、有效

1、意思表述要明確

意思明確是任何一種協議都要求的,對於婚前財產協議的要求也是一樣。而且,婚前財產協議,基於其簽訂當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確的意思,日後不致因協議的理解發生爭執而產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閡。其意思的明確表面在以下三個方面:

婚前財產範圍明確。

婚前財產婚後共享的比例明確。

財產描述要明確。

2、條件設定清楚

協議的生效若未作特別約定的話,一般是結婚登記後生效。在大多數情況下,伴侶在簽訂協議時都會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對於婚前財產協議來説,明顯的是為結婚後共同生活所簽署的約定,也即應以結婚登記為有效要件。其二,有的伴侶在約定婚前財產歸婚後共有時,會作出這樣的約定,“若雙方不離婚,則此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種財產約定,實際等於沒有約定。從財產協議的最終效果來説,為離婚財產分割提供了便利。此類約定,對於非財產所有者一方來説,顯然是不利的。

3、體例規範明瞭

意思的表述清楚,層次分明,不致發生歧義。作為協議來説,還是要遵從一定的範例格式。

通過以上的學習我們可以知道婚前財產協議一共有四個注意事項,包括自願、合法、有效以及財產內容必須是夫妻所有的財產。另外在有效這一要件還有很多內容就不一一解釋了。通過以上的學習,相信大家對婚前財產協議簽訂注意事項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還有不懂的地方建議您可以諮詢本站遂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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