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 離婚協議該如何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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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離婚協議該如何簽訂

當今社會,離婚的夫妻越來越多,而很多夫妻在離婚時都能夠在財產分割、孩子的撫養等問題上協商一致,然後心平氣和的簽訂離婚協議離婚。但是,簽訂離婚協議也並不是那麼簡單的,它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方面。下面,關於離婚協議的注意事項,請看本站小編下文解答。

一、簽訂離婚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明確的離婚表示;

當事人選擇離婚有比較複雜的原因,現實當中經常發生的有:婆媳不和、夫妻雙方性格不合、金錢因素、子女教育理念、性生活因素、家庭暴力、分居導致感情不和等等。但在表述上,宜簡單不宜複雜,一般籠統的表述為:“因性格不合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無和好的可能性,

2、離婚協議書中不要也不能附條件;

現實中,很多離婚男女都會附加條件的離婚,比如有的人就會説雙方在債務還清之日起方可離婚,銀行按揭還清之日起離婚等,這些附加條件,離婚登記機關是不會受理的,因為它們被認為是雙方仍沒有對離婚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這也直接摧毀了協議離婚的基礎。

3、子女撫養權的行使、探望權的行使、撫養費的支付應明確具體,具有切實可操作性;

約定撫養費的支付條款上,須約定明確的支付方式、數額、期限、未支付的懲罰性條款、應支付到那個賬户等問題,另外,對於未撫養子女一方,為保證探望權的行使,最好在支付方式上按月支付。

二、如何簽訂離婚協議

談如何簽訂離婚協議書,不是要談其形式,而是要談實質內容。嚴格來説,離婚協議書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出於雙方共同意思而解除婚姻關係並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適當處理而達成的一種書面約定。其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雙方的姓名、性別以及工作單位等個人基本信息;

2、離婚原因;

3、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

4、子女撫養和教育問題;

5、雙方婚前婚後以及現金存款等財產的分割和處理;

6、債權債務處理;

7、可附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複印件、結婚證複印件;

8、其他如子女探視或經濟幫助等的約定。

夫妻在簽訂離婚協議書時,一定要是夫妻雙方自願簽訂的才行,而且為了避免後期糾紛,夫妻雙方一定要在離婚協議書中明確約定孩子的撫養問題。要是你還是不知道該如何簽訂離婚協議,可以來電告知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讓他們來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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