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他人身份證件罪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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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盜用他人身份證件罪怎麼判刑?

盜用他人身份證件罪怎麼判刑?

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公民的身份證、護照、駕駛證是由國家相關機關製作的,能夠證明其真實身份的重要證件,這些證件是社會公共信用的象徵。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真實身份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證件必將侵害社會公共信用。

二、盜用他人身份證件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虛假身份證件或產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該結果發生。

3、犯罪客體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社會公共信用,及行為人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虛假身份證件會對社會誠實信用秩序帶來破壞。

4、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真實身份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虛假身份證件的行為。

本罪是行為犯,只要在明知的情況下,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真實身份的活動中,有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證件的行為,原則上就成立本罪。當然,根據刑法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綜上所述,不法分子盜用他人身份證,其目的可能是去組織新的犯罪,如詐騙罪等,盜用身份證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其對應的量刑標準是管制或者拘役。被判管制後,犯罪分子可以定期回家,也可以參加勞動獲取報酬。如不判人身刑,法院會根據犯罪情節處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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