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籤的婚前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6W

男女籤的婚前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

熱門城市:三亞律師   廣東律師   達州律師   陽江律師   大連律師   通化律師   錦州律師   呼倫貝爾律師   雲浮律師

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個人財產的增加,也讓不少適婚男女在結婚之前簽訂了一份婚前協議,這樣的協議其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護當事人的權益。但是,婚前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這是大多數人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婚前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首先,男女雙方確立婚姻關係而形成夫妻關係,所謂夫妻關係,是指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包括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男女之間結為夫妻關係後,相互之間具有了一定的法律關係,如相互忠誠、相互扶養的義務和相互繼承的權利等。

婚姻法第十三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我國現行夫妻財產製是法定財產製和約定財產製相結合的制度。

綜上,夫妻之間可以對財產以書面方式訂立合同。約定財產製是夫妻通過協議確定財產的產權制度。約定的時間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結婚後,約定的財產可以是婚前財產也可以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財產的權屬關係可以是共同所有、各自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根據我國現行司法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就財產關係所作的書面約定及無爭議的口頭約定,除規避法律的外,均為有效約定,對夫妻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因此,婚前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何訂立婚前協議

婚前財產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對各自婚前所有財產做出的不作為婚後共有財產的約定。對婚前財產所有權的歸屬作出約定在婚前、婚後均可辦理,不受登記與否的限制。

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資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18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婚前的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可見,我國《婚姻法》原則上規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但同時又允許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前個人財產歸夫妻雙方共有。

婚前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這還需要辯證的看待,不能很武斷。此時,如果婚前協議是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訂的,並且協議的內容,沒有違反相關強制性規定的話,那麼就可以認定該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石家莊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