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協議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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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協議是否有效

有的夫妻在婚姻關係中產生了矛盾,因此會選擇暫時的分居,也就是分開一段時間生活,而在分居期間也會涉及到子女撫養權、財產的增加以及債務的產生,因此有必要寫一份分居協議。那麼夫妻分居協議是否有效呢?本站小編告訴你答案。

1、什麼是分居協議?

所謂分居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在不解除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就終止夫妻同居義務所達成的書面協議。英美國家普遍都承認分居協議的效力,允許夫妻雙方在律師的幫助下,就當事人婚姻財產和其他財產的劃分,婚姻債務的償還達成協議,並就夫妻間的撫養方式,撫養費的數額,子女撫養,監護等問題達成協議並經法院批轉,同時還要決定家庭的住址,保險範圍,養老計劃,退休計劃,納税計劃以及當事人解除婚姻關係相關的其他問題。分居協議在目前我國婚姻家庭法律事務中也出現的越來 越多。

2、分居後夫妻之間是否還需履行夫妻間份扶養義務?

根據我國婚姻法,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因為夫妻分居並未解除婚姻關係,所以夫妻關係依然存續,因此法律規定的夫妻間仍須履行扶養義務。

3、分居協議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公證或律師見證?

分居協議屬於合同法的範疇,只要符合自願合法原則,分居協議有效,一般分居協議涉及孩子臨時撫養、財產佔有和處分、分居期限及離婚時財產的分割等內容。

分居協議目前公證部門一般都不予公證,為避免日後爭議,可以委託律師起草和鑑證分居協議。

4、撰寫分居協議時需要注意什麼內容?

(1)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要説明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不再有義務與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協議中要説明子女有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以及探望權如何行使?

(3) 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若同意,可以在協議中規定分居期間雙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權(但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違反則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雙方若同意,可以約定分居期間因為一方而產生的債務一律視為個人債務(同樣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違反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4) 分居的期限,應以三個月至兩年為限,期限屆滿,如一方當事人依然認為感情無法複合而要求離婚的,可協議離婚或持該協議向法院起訴離婚。

(5)分居的終止。協議分居可基於當事人雙方的協議而終止,但應當製作終止分居的書面協議,或辦理終止分居的公證。

(6)實踐中,幾乎所有公證處都沒有將分居協議明確列入民事協議公證的範圍,當事人如果在當地公證處拒絕受理的情況下,可選擇找當地律師事務所律師見證,或兩個鄰居,同事見證的方式,或者只要雙方同時簽字認可即可,而不必公證及見證。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知道,夫妻在婚內簽訂的分居協議是受《合同法》調整的,因此只要不違反合同法中的相關規定,那麼就視為有效,並且一般是不會辦理分居協議的公證。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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