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法律規定2021年婚內出軌怎麼認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7W

一、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婚內出軌怎麼認定?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2021年婚內出軌怎麼認定?

婚內出軌可以作為認定證據的主要有以下方面內容:

1、性關係錄像,要求能夠清晰的辨認正在發生性行為的雙方並沒有被剪輯;

2、性關係場面照片,要求説明照片的來源、拍攝時間、地點等信息;

3、書面認可,發生婚外情的當事人自己書寫的保證書、承諾書、認錯書等;

實踐中可以引導丈夫在“保證書”、“悔過書”中檢討自己與情人長期共同生活的情節,然後可以經過公證成為認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證據;

4、本人認可的錄音,行為人自己承認婚外情的錄音,要求錄音真實合法。這需要取得證據的途徑要合法,在這方面可以先諮詢律師問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麼實施。

以上這4種證據屬於直接證據。還有另外5種間接證據:

5、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對方認可,否則,需要親子鑑定,非常麻煩;

6、曖昧短信,取得困難,轉發又容易引起法官懷疑(是否經過了修改之後轉發給你的?)條件許可可以及時將短信內容公證;

7、證人證言,很難獨立證明婚外情事實;

8、錄音材料,一些與婚外情有關的語音記錄;

9、共同租房證據,直接證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證明發生婚外性行為。

間接證據不能直接證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行為,需要有其他證據佐證。

如果有當事人自認的曾經發生過出軌過錯行為的保證書、悔過書、道歉信等書面證據,直接證明夫妻一方與其他異性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的照片、視頻資料、開房記錄,實名認證能夠查證屬實的電話記錄、QQ聊天記錄、短信記錄相關內容等的證據,需要收集好,以防將來離婚時可以用到。

二、婚內出軌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婚內出軌,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夫妻雙方常因其中一方出軌而導致離婚,婚內出軌的行為對另一方是極不公平的。很多當事人會認為婚內出軌一定與法律上的婚姻過錯是掛等的,但是出軌只是日常生活當中的一個用語,它並不是一個法律的概念,在婚姻法上婚姻過錯才是具有損害賠償性的一個條件。

事實上,婚內出軌並不僅僅會引發社會道德譴責,嚴重者可能構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

1、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兩種刑事犯罪是針對嚴重的“出軌”行為,如果是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的性關係,仍然只能依靠道德輿論譴責來給出軌者施以壓力,還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由此可見,婚內出軌主要指的是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別的異性發生性關係,並且通過法律認定有效的證據證明,主要認定的依據是影像資料、錄音或者聊天記錄,證人證言或者本人書面承認的證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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