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積分入户的條件是什麼
一、成都市積分入户的條件是什麼
(一)基礎指標及分值
1、合法穩定就業。
持證人與在蓉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聘用)合同並連續工作滿6個月的(試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記地址在蓉的工商營業執照連續經營滿6個月並依法納税的,積10分。
2、合法穩定住所。
持證人在蓉實際居住,擁有合法產權住房的,按照面積計算積分,最高不超過40分;
租賃住房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積5分。
3、參加社會保險
凡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持證人在我市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並按月繳費的,每年最高積12分。其中:
(1)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滿6個月的分別積3分;
(2)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滿12個月的分別積6分。
4、連續居住年限——與上面三個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計。
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居住且辦理居住證證件簽註的,每滿一年積5分。
(二)導向指標
1、區域導向指標。
持證人在本市中心城區(包含錦江區、青羊區、成華區、武侯區、金牛區、高新區)以外區域居住的,每滿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點發展區域居住的,每滿一年加20分。
2、急需緊缺人才和職業(工種)目錄指標。
持證人符合本市年度公佈的急需緊缺人才和職業(工種)目錄的,加20分。
二、如何申請積分入户
(一)一道門檻:
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辦理《成都市居住證》並在蓉參加社會保險的來蓉人員。
(二)積分申請地點:
持證人應在居住證簽發機關所在地申請積分。
持證人可通過互聯網進行網上模擬估分,符合積分條件的,可委託用人單位在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的受理窗口進行申報。
如以個人身份進行申報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的受理窗口進行申報。需申請積分入户的,應同時提交申請。
(三)積分申請材料:
(1)由用人單位申報的須提交:
1、《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2、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和居民身份證;
3、勞動(聘用)合同;
4、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
5、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
6、合法居住證明材料。
(2)個人申報的須提交:
1、《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2、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和居民身份證;
3、勞動(聘用)合同,或登記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營業執照;
4、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
5、合法居住證明材料。
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持證人還應當提供與《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
綜上所述,成都在西部地區也是比較發達的城市,所以選擇在成都落户的人也是比較多的,其中記分入户是在成都落户的一種方式,主要有基礎和導向兩類指標,對於參加社保,有穩定的就業和居所的,都是符合記分入户的條件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