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姓不用父親簽字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一、孩子改姓不用父親簽字可以嗎?

孩子改姓不用父親簽字可以嗎?

父親不簽字則不能給孩子改姓,雙方離婚後,如果當事人想給孩子更改姓名,且子女未成年的,那麼一方單方面無法給孩子辦理,需要爭得另一方的同意。

1、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由監護人雙方協商決定。

2、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徵求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3、需要攜帶户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户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户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户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户籍辦理機構的。

二、給孩子改姓流程

1)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

2)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3)其次,需要攜帶户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户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

4)户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户籍室辦理,户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對於子女改姓的相關事項,應當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的程度和要求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子女已經成年的情況下,是需要徵求子女的意見的,如果子女不同意改姓的,那麼是無法辦理的,相關情況可以諮詢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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