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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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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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男女結婚必須要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而在登記之前工作人員會先對其條件作出審查。那麼男女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什麼呢?現在,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大家做詳細解答,希望能夠解決你的問題。

一、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什麼

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問題上的具體表現。

2、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與當代外國的立法比較,我國的法定婚齡是較高的,這是由我國現階段國情所決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後,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根據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無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結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服刑人員是否可以結婚

我國已頒佈的法律及司法解釋都沒有明確規定服刑期間的犯人是否可以登記結婚,根據民法的一項重要基本原則,“法不禁止則自由”,即只要法律沒有對某項行為作出禁止性規定,都可以實施該行為。因此,犯人在服刑期間是應當允許登記結婚的。但是,我國《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這就規定了結婚這一重大的民事行為具有人身屬性,不能由他人代理,由於正在服刑的犯人喪失了人身自由,無法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因此,服刑期間的犯人理論上是可以結婚,但是實際操作非常的困難。而緩刑、假釋之人,因為沒有喪失人身自由,可以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只要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應當允許登記結婚。

經過上文的介紹後,我們現在知道了我國法律規定的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什麼了。要求男女是出於自願的意圖來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另外要求達到法定年齡,同時還不能具有禁止結婚的情形,如近親、重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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