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結婚證明需要哪些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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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結婚證明需要哪些證件?

一、開結婚證明需要哪些證件?

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對於已婚的婚姻狀況證明,只需要出具結婚證即可。

二、年辦理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三、年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四、2018年辦理結婚證婚前體檢項目

民法典沒有強制要求辦理結婚證的男女做婚前體檢,婚檢完全本着自願的原則。但為了優生優育優教,建議辦理結婚證前應當做婚前休檢。下面為您介紹婚前體檢項目有哪些:

婚檢的項目包括全身檢查、檢查和輔助檢查。

1、全身檢查

這是一般性的全身檢查,瞭解心、肺、肝、腎等重要臟器有無異常,瞭解發育情況,這些檢查對發現影響婚育的疾病是非常必要的。

2、檢查

這是很重要的檢查步驟,許多青年不願意接受這一項檢查,其實,你們面對的是醫生,你們的隱私在這裏會得到尊重的。

女性檢查時應常規進行腹部、肛門雙合診,如發現存在可疑病變而必須做陰道檢查者,醫生務必先徵求你們雙方的同意後方可進行。處女膜除先天性發育異常會影響生育外,醫生一律對其完整性不做描述。而男性檢查主要是檢查陰莖、睾丸等有無炎症,有無發育不良;如有特殊情況,醫生會向婚檢的準夫妻提出進一步檢查的建議。

3、輔助檢查

實驗室檢查,除了血常規、尿常規、胸透、肝功能和血型外,女性作陰道分泌物找滴蟲、黴菌,必要時作淋菌塗片檢查;男性作精液常規化驗。

必要時,還要作智商測定。

其他特殊檢查包括詢問病史、物理檢查和實驗室等常規檢查,根據結果進一步選用其他各種輔助檢查,如染色體核型分析、激素測定、活組織病理檢查、B超等。根據需要,醫生會建議你們轉至有關專科進行檢查診斷,並提供轉診的服務。

我國的民法典中規定了,如果男女雙方到達了法定年齡後,在雙方自願平等的情況下是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那麼為了婚後雙方可以優生優育,也是規定了要在婚前進行婚前體檢,當一方在婚前沒有進行體檢並向對方做出了隱瞞病情時,另一方也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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