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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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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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只有在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才能成為合法夫妻。而在申請辦理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在哪些情形下,法律中規定是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的。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就來為大家做詳細解答。

一、哪些情形下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

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記機關不能為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五項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 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 非雙方自願的;

(三) 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 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如果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存在第(一)或第(三)、第(四)、第(五)種情形,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登記,就構成了婚姻法規定的無效婚姻。如果當事人是第(二)項規定的情形,若存在脅迫問題,也被婚姻法規定為可撤銷婚姻。

以上五項婚姻登記機關不予辦理結婚登記的情形指的是當事人不符合結婚登記的實質性要件,此外,如果當事人不符合結婚登記的形式要件,如向非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證件和證明,雙方未共同到場,在不符合這些形式要件的情況下,婚姻登記機關也不能為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是怎樣的

結婚最重要的是註冊登記,具體程序如下:

首先,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持相關證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用黑墨水鋼筆填寫填寫《結婚登記申請表》,並交納結婚證工本費、服務費。

其次,婚姻登記機關接到申請後,逐項審查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條件。譬如,雙方有沒有達到法定婚齡,是否重婚等等。

最後,經過審查後,符合婚姻法規定的,准予登記。你們需同時到場,就可以領到一張大紅的結婚證書了。

結婚登記,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結婚儀式是無法代替的。同時還得提醒你的是,登記前必須到正規醫院進行一次婚前體檢,接受醫生的婚前指導。這是邁向優生的第一步,也是給自己一次全面系統的健康檢查,有益無害。

登記地點: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要是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其中一人有法律中規定的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的情形,那麼產生的最直接的後果,就是最終無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也就説無法成為合法夫妻。當然,在實際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由於涉及到人身關係,因此是不允許他人代為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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