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懷孕再結婚法律認可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7.16K

一、先懷孕再結婚法律認可嗎?

先懷孕再結婚法律認可嗎?

未婚先孕的行為並不犯法,此時懷孕女性也不用承擔什麼法律責任。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雙方符合結婚的條件,攜帶相關資料去男女雙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記處提出結婚申請。婚姻管理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會確認男女雙方自由結婚的意願,確認完畢後男女雙方各自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在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簽字按手印。

需要的材料包括男女雙方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證。男女雙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照片可以在婚姻管理登記處拍取。男女雙方中有過離婚情況的,還要攜帶離婚證。如果經過婚前檢查還要提交婚前檢查報告。

二、哪些情況不能辦結婚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願的;

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説明理由。

三、結婚證遺失怎麼辦?

《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應當辦理《夫妻關係證明》。申請辦理《夫妻關係證明》應提交以下證件:

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

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證明》;

4、雙方的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張。

綜上所述,未婚先孕的情況現在比較多,這並不違法,對年輕人來説,女方懷孕後辦結婚登記只要帶上雙方户口本,身份證和符合要求的照片就可以。這裏應當注意,在孩子未出生之前要領到結婚證,否則孩子出生後上户口會比較麻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