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辦結婚證準生證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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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我國婚孕狀態的開放,以及婚戀政策的開放,當今社會上未婚先孕的狀態越來越普遍。對於未婚先孕來説對於後期的子女户口上學等問題都會造成一定的不便。那麼懷孕辦結婚證準生證可以嗎?接下來的內容就針對該問題做出瞭解答。

懷孕辦結婚證準生證可以嗎?

懷孕辦結婚證準生證可以嗎?

2016年元旦起,國家取消了二孩準生證的審批辦理,改為實行登記制度,只要生育子女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計生辦申請辦理生育登記,就可以合法生育二孩。

結婚證辦理是當天就可以拿到證的,準生證就比較麻煩,需要到雙方居委會出證明大概要3-4天的。

結婚證辦理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性年滿22週歲,女性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辦理材料

户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注:户口簿首頁以及本人頁覆在同一張A4紙的正反面。

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注:男女雙方身份證正反面。

準生證辦理

準生證的辦理需要雙方户口所在地配合。

1、先到準備給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空白的《生育服務證》,即準生證。同時,根據計劃生育部門的要求開始收集材料。

2、同時準備雙方的婚姻狀況證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初婚初育證明》。

3、如果準備在生育服務證上填寫工作單位,那麼還得有雙方單位開具的證明,並在《生育服務證》上加蓋單位公章。故建議,可以有一方寫無業。

4、將蓋完單位公章的《生育服務證》拿到女方的街道計生委蓋章。完成上述4條任務後,拿着《初婚初育證明》、身份證、户口本去小孩將來落户的城市計劃生育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即準生證。

針對廣為詬病的“準生證”難辦的現象,國家人口計生委今天上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簡化辦證程序,解決羣眾辦證難問題。根據通知要求,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者出具婚育情況證明等,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要即時辦理。此外,流動育齡夫妻雙方户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鄉(鎮)、街道均有責任為其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並實行首接責任制。

從上文中的內容可以看出,對於懷孕辦結婚證準生證可以嗎該問題而言需要結合具體的實際進行分析。按照目前的規定來説,我國已經取消了準生證的辦理,在一些地方上只需要攜帶相關證明去計生辦辦理生育證明即可。除此之外,懷孕時合法的夫妻關係依舊可以辦理結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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