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生證和結婚證的關係是什麼?
一、準生證和結婚證的關係是什麼?
必須是先有了結婚證才能辦準生證,前者是後者的必要而充分條件,後者是前者的充分但不必要條件。結婚證需要男女雙方帶着户口本身份證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去領取結婚證。準生證明現在叫生育登記單,帶着户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和雙方的婚育情況證明,到當地的街道計生辦去辦理。
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後,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户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户手續。女方達到晚育年齡(24週歲以上)並且夫妻雙方均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可以在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內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二、辦理結婚證和準生證的條件
(一)、辦理結婚證的條件:
1、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2、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3、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4、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辦理準生證的條件是:
夫妻憑身份證、户口薄、結婚證向女方所在的單位或户口所在地(或定居地)的村(居)委會申領,填寫《生育一孩申請表》併到鄉人口學校培訓和進行新婚優生優育檢測,受理申請的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鄉計生辦接到生育申請後,對女方進行B超、孕檢手續,核實上報材料,提出初審意見,報經《一孩生育證》審批小組審批,符合要求的,在《生育一孩申請表》上籤署意見並加蓋公章,發給《一孩生育證》。
綜上所述,準生證跟結婚證肯定是有關係的,一般辦理準生證就必須要有結婚證的存在,同時準生證在辦理的時候就必須要有合法的條件,而對於結婚證的辦理,一般只要年齡合適就可以進行辦理,但是兩者的辦理機構不同,準生證由街道計生辦部門辦理,而結婚證是由婚姻登記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