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孩子男友不願結婚證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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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輕人還沒有領取結婚證書就生了孩子,其實在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時候所生下來的孩子是非婚生的子女,雖然非婚生的子女在法律上所享受的權利與婚生的子女是一樣的,關於生了孩子男友不願結婚證怎麼辦很多人有疑問,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法律規定和知識。

生了孩子男友不願結婚證怎麼辦?

一、生了孩子男友不願結婚證怎麼辦?

沒辦法解決,你可以和他分手,和別人結婚,委託律師起訴要求確認孩子的撫養權以及撫養費問題即可。

領結婚證的程序

(一)申請

(二)審查

(三)登記

領結婚證需要帶的材料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户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 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户籍證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 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 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綜上所述,關於生了孩子男友不願結婚證怎麼辦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在男方不願意結婚的時候是很難解決的,因為雙方並不具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在同居期間所有的財產最多是參照婚姻法的規定處理,但是具體的還要看男女之間的情況,所以應該儘快領取結婚證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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